景观规划设计中居住区景观规划布局应达到以下的要求:①满足功能要求,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根据居民的不同要求布置休息、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儿童游戏及人际交往等 活动场地和设施。②满足园林审美和游览要求,以景取胜,充分利用 地形、水体、 植物及园林 建筑,营造园林景观,创造园林意境。园林空间的组织与园路的布局应结合园林景观和活动场地的布局,兼顾游览 交通和展示园景两方面的功能。③形成优美自然的绿化景观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居住区 公园应保持合理的绿化用地比例,发挥园林植物群落载形成公园景观和公园良好生态环境中的主导作用。景观 住宅小区园路有其相应的设计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 在园路的布局设计上,除了依据景观建设的规划形式外,必须结合地形地貌设计,一般园路宜曲不宜直,贵在合乎自然,追求自然野趣,依山随势,回环曲折;要自然流畅,犹若流水,随地势就形。 2、满足实用功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园林中园路的设计要遵循"人行走为先"的原则。修筑的园路必须满足导游和组织交通的作用,要考虑到人的行走习惯,所以园路设计必须首先考虑为人服务、满足人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修筑的园路少人走,而园路的绿地被踩出了园路的状况。 3、园路要具有环绕性,切记设计无目的、死胡同的园路 园路中的道路应形成一个环状道路网络,四通八达。道路设计要做到有的防矢,因景设路,因游设路,不能使游人正在游兴时"此路不通"。使路与景相通的同时要使路和其他造景要素很好的结合,使整个园林更加和谐,并创造出一定的意境来。 在景观道路的布局中可以根据景观绿地内容和游人的容量大小来决定。主次分明,因地制宜,密切配合。在设计园路通往大建筑时,为了避免路上游人干扰建筑内部活动,在建筑面前设集散 广场,使园路由广场过渡再和建筑物联系,园路通往一般建筑时,在建筑面前适当加宽路面,形成分支,以利游人分流。同时园路一般不穿建筑物,而从四周绕过。在圆路的设计中最好的绿化效果,应该是林荫夹道。大面积绿化,行道 树可与两旁绿化种植相结合在一起,自由进出,不按间距灵活种植实现"路在林中走"的意境。就是我们所说的夹景。一定距离在局部稍作浓密布置,形成阻隔,是障景。障点使人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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